廉洁提醒 | 关于严明清明节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点击: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倡导崇廉尚洁的祭扫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禁使用公款、公车、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和安排宴请等活动;
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收送礼品礼金;
三是严禁违规公款报销或找管理服务对象核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是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五是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六是严禁借祭祀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等情况;
八是严禁节日期间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等领域麻痹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九是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规饮酒、酒驾醉驾;
十是严禁借祭扫或亲属去世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县纪委监委将严守“节点”,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持之以恒抓、久久为功治,紧盯易发多发老问题,瞄准隐形变异新苗头,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察失管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5-562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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