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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04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作者:点击:

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绥化市纪委监委现将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肇东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肇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部李某某澄清正名

    2021年9月,群众举报肇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部李某某在其债务纠纷案执行过程中,向举报人索要钱款问题。经查,通过与举报信中载明的举报人进行当面核实,其没有向肇东市纪委监委和其他部门投递反映李某某问题的举报信,实为他人冒名举报。该案件是由肇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另一位法官执行的,李某某未参与该案件办理,也没有向举报信中载明的举报人索要过钱款,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3月,肇东市纪委监委以通报澄清、书面澄清方式为李某某澄清正名。

    二、望奎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望奎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王某某澄清正名

    2022年6月,群众实名举报望奎县先锋镇、后三乡4块林地存在毁林行为,望奎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王某某不作为、对毁林行为人进行包庇;2022年王某某将在外面买的残树苗卖给老百姓,给老百姓造成损失问题。经查,举报信反映的毁林问题,其中2块林地问题县公安机关已进行立案侦查;1块林地问题县林草局移送县公安机关侦查;1块林地不存在毁林问题。望奎县2022年防护林工程人造林乔木林建设项目所需树苗经公开招标,并由中标企业提供,费用由县林草局承担,免费提供给各村,由各村组织村民进行栽种,不存在卖给老百姓残树苗问题,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4月,望奎县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方式为王某某澄清正名,并抄送望奎县委主要负责人。

    三、青冈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李某澄清正名

    2021年,群众实名举报李某玩忽职守、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对白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和李某提供虚假检察官任命书问题。经查,2020年白某某放高利贷案件经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复议、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复核,均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经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某的检察官任命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虚假任命书问题,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4月,青冈县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方式为李某澄清正名,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持续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坚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协同推进,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实干担当、敢为善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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