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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0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作者:lxjwjw点击:

2021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强化警示震慑,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肇东市四站镇党委书记刘金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刘金辉违规为韩某等人发放信访补贴、科协补贴、通讯员补助等合计3.22万元。2021年3月,刘金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安达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张洪涛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2月,张洪涛驾驶警车在街面巡逻,利用职务之便购买生活物资并运送回家。2021年3月,张洪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海伦市海南乡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马大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8月,马大力在绥棱县某饭店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5800元。2021年3月,马大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四、明水县光荣乡卫生院原院长陈洪峰处理不合理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陈洪峰为处理加班期间产生的饭费,利用职务之便,虚开燃油费发票6287元入账核销。2021年5月,陈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以上4起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有的违纪行为持续数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表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特别要加强对今年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管,坚决防止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监督渠道,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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