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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被查、4人被处分

发布时间:2021-07-30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lxjwjw点击:

2021年7月29日,截至22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2人接受审查调查,4人被处分。

审查调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国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国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被“双开”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党的宗旨,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调动、干部提拔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投资入股,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白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智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被开除党籍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求神拜佛,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将任职地区、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大肆安插、提拔亲友和利益关系人,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热衷于经商办企业,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利息,搞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家风败坏,伙同家人收钱敛财,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家庭拥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李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鹤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侯生明被“双开”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侯生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生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丧失纪律意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送予他人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在电力工程承揽、手续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数额巨大。


  侯生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侯生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新有被“双开”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一届四川省委原委员、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新有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购买公有住房;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长期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引进、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新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新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陈新有开除党籍的处分,四川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已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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