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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1来源:兰西县纪委监委作者:点击:

为推动县纪委监委班子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素养,改善领导干部知识结构,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进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建设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中心组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参加。中心组学习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2、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结合实际,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和内容,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季(或月)度学习安排;确定每次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

3、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中心组学习通知,安排集中学习地点,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4、当好学习参谋,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文件和参考资料;做好学习提示,邀请专家辅导;负责学习笔记、学习签到和学习档案工作。

二、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怎么有效怎么学,特别要紧紧围绕工作形势和任务,认真安排好集体学习专题和个人自学内容。

 三、学习方式

一是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上级有重要精神的学习内容,根据情况另行安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每次集中学习时,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不得低于80%。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都要围绕学习专题,认真开展讨论,共同探讨党风廉建设反腐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学习可根据学习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自行准备中心发言。

二是专家辅导。邀请县内、市内、省内高层专家,对相关领域内容进行专题深度讲解。

三是观看专题片并进行心得交流。

四是专题调研。就重大专题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交流调研成果。

五是自学。按照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认真研读有关原著、文件,联系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四、学习管理

要认真遵守学习纪律,树立良好学风。坚持做到学习记录簿、学习笔记簿“两簿”齐全,集中学习一般不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自觉补课。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不得少于7天。中心组学习情况,年底由组长全面总结和检查。办公室每年年初要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组长审定后印发至中心组全体成员,每次学习办公室要提前一个星期把学习主题、内容(调研题目)和学习基本要求通知中心组成员,并提供学习资料。

要切实增强学习意识,注重学习效果。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学习开展工作亟需的各种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升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通过按需学习“补短板”,防止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要加强学习考核,既要考核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也要考核学习成果转化情况,让学习真正起到促进思想进步、实现能力提升、推动工作开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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